广告佣金制是广告代理制度的基础,是广告公司经营的资本来源。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局按照国际惯例,将广告代理费统一修正为15%,保证广告代理公司利润水平的维持。然而在中国的现实情况是,“低代理”、“零代理”是中国广告市场的公开秘密,而“回扣”一词在更是屡见不鲜广告佣金制的推行受到广告市场上各种不规范行为所阻碍,从而使各影视广告公司处于一个恶性循环的停滞状态,影响了广告代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广告市场秩序混乱。解决广告市场的种种问题,既要靠广告公司自身组建一个利益集团与垄断媒体抗衡。也需要政府加大力度推行广告代理制。广告行业充当着引导资源配置与理顺需求关系的作用,因此,推行与完善广告代理制度,任重而道远。